解析:
耍流氓轻者之举谓之寻隙滋事,重则为猥亵罪覆盖。
此种行为的性质属于社会道德范畴,是否应当视为犯罪,须依据事件情节的轻重以及是否触犯法律规范而定。
耍流氓一词所包含的丰富含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运用流氓行径,表现形式如故意刁难、赖账、欺诈或者对女性进行调戏;
其次,女性对男性施以类似挑衅、赖账、欺诈或调戏等行为,亦可称之为耍流氓。
当耍流氓的行为达到严重后果,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即构成猥亵行为。
在法律意义上,“耍流氓”行径的判定取决于具体情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若相关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譬如通过实施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强制进行猥亵或羞辱他人,尤其针对女性或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时,此类行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在此种情况下,法律将视其为猥亵罪,并据此给予相应的惩处,刑罚的自大程度将依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