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销售假药罪所涉及的刑事司法程序应遵循犯罪行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原则。
由于此类犯罪行为所具备的严重性质,因此,在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定罪量刑裁决之前,必须通过公安机构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以获取充分证据。
因此,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构具有依法进行侦查的特定权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