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工业用地的法律属性以及是否满足转让的相关要求,只要符合这些条件,那么工业用地便有资格进行转让。
这表明,出让形式获取的工业用地有权进行转让,但具体的转让手续可能会因划拨方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如果这个土地属于国有,那么它的使用权便可以被转让,然而其所有权不得进行转让。
若此块地皮采用了出让方式得来,那么其转让行为则是合法的。
但是,在接手之后,新的使用者仍然可以对其进行再次转让,只需与对方签署转让协议并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根据《土地法》,我们清楚看见法条明文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时,应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中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中的规定来使用土地;如确实需要变更该幅土地的建设用途,应得到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上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发生土地用途变化的情况,在申请审批之前,务必先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首肯。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得到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的依法批准,工业用地是可以转化成商业用地的。
然而,若是企业未经官方许可擅自将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那将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