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在两个月之内,便可在审查起诉阶段展开阅卷工作。
在此期间,律师所获得的关于刑事诉讼的所有信息与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朋友及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
同时也不能未经许可擅自向媒体或广大社会大众公开传播这些信息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