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被害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经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允许,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有哪些权利?
1、控告犯罪行为;
2、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3、参加诉讼;
4、委托诉讼代理人;
5、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案件而不执行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6、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有权向司法人员,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4、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问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阅卷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虽然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不能直接阅卷,但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代理人行使合法权利。而且,受害人认为法院的判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提起抗。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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