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遵循中国公司法中关于营业范围的明确规定,分公司所能开展的商业活动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授权的区域和内容。
然而,子公司作为具备完全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其营业范围可接受再次申办,且无须受到母公司自身营运领域的约束。
尽管子公司与母公司可能存在部分相同或相似的经营领域,但必须分属于异地经营。
同时,两者的经营业务范围亦不排除有差别化的可能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子公司有权扩张其业务范围,以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
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