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表述方式可以被解读为明确涵盖了指定的相关事项,然而其并不仅局限于这些明确列出的内容,而是可能涉及更为广泛的范围。
通常该语句后面都会进一步列举其他相应的场景,这意味着除了已经明确叙述的几种情况之外,还包含了后面所罗列的其他几种情况,但是并不仅限于这些情形,还有更多的其他类似甚至同样的情况未曾陈述出来。
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则需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商定,并一般应当包含如下几个重要的条款:
首先是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详细地址信息;
其次是合同的标的物即交易的具体对象;接着是规定交易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然后是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
再者就是确定交易的价格以及支付款项的金额与时间;
最后是对于合同履行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的明确约定;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制定明确的补偿措施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针对合同执行中可能产生的争议,也需要事先设定起纠纷解决的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