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分包和转包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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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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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什么叫分包和转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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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法分包和转包
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是建筑行业两大违规行为。前者指承包商未经许可,私自将已承包项目转让给新受让方,使其成为合同一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后者指承包商违反法规和合同,擅自将工程拆分外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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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什么叫商转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转公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步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 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四点 1、“商转公”的房贷必须是纯商贷,组合贷中的商贷是不可以转为公积金的; 2、“商转公”必须征得商贷银行同意,如果没有特殊问题银行却设置障碍,应据理力争。 3、“商转公”的前提是房子必须有“两证”。 4、“商转公”必须请担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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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如何判断是转包还是分包
[律师回复]
一、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二、如何判断是转包还是分包可参照下列判断标准进行:
1、核实原承包主体是否变更或者实际变更;
2、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如管理人员是否除分包人的管理人员之外,还有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分包人的行为如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4、检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由承包人或总承包人供应还是由分包人供应;
5、检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系为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拥有还是由分包人所拥有。如果检查出:
1、承包主体已经变更或者实际变更;
2、现场管理人员仅有分包人的管理人员而无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未进行如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行为;
4、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并非由承包人或总承包人供应;
5、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并非为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所拥有等情形,则极有可能是转包而不是分包。
违法分包,转包,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怎么处理,违法分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分包转包 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118号)(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正确理解《认定查处办法》条文的具体含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文件起草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判,起草了《认定查处办法》的条文释义,供大家参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要认定是否存在转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实: (1)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否实际上已变更; (2)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与申报质量监督时是否一致; (3)承包人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4)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 (5)在由承包人供应材料时,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其区别主要体现为: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 (4)对应的义务不同。转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责任;而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成立项目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分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合同转包与非法转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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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高利转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 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其他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在客观上有违反规定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将这些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是指行为人以编造虚假理由等手段,将取得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第三人。行为人转贷给他人的资金必须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如果行为人只是将自己的资金借贷给他人的,不属于转贷他人,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采取收取高利的方式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如果行为人没有以高利而是以取得贷款的相同利率转贷他人,尽管行为本身也违反了国家规定,但不构成犯罪。 4、行为人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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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矿山承包劳务合同可以转包吗,可否转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矿山开采许可证不可以相互转卖. 矿山开采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 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 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其办理程序如下: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什么叫合同债务转移,什么叫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债务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 在市场经济中,合法的合同债务转移行为,可以盘活市场主体的资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利用合同债务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为了加深大家对合同债务移转行为的理解,笔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因为债务已经消灭,就无所谓债务转移了。 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 3、债务转移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如果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就转移到一个信用差、偿还能力差的人手里,债权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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