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无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实施转让行为。
具体而言,未完成交房手续的预售商品房,无法获得由国家颁布的房产产权证明,由此针对该类预售商品房,其转让行为均属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