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犯罪客体分析:
该罪行所侵犯的主要客体为公共和私人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解析:
本罪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行为者实施了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连续进行多起盗窃活动、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携带具有威胁性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实施扒窃等行为。
3.犯罪主体定义:
本罪行所针对的主体范围广泛,基本上所有年满16岁同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罪犯。
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认定,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条款,即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属于我们常说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不同级别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