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丧葬补助金享受者所能获得的金额为其家属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全体员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救济费;
2.对于因公死亡职员的供养亲属,公司需根据他们与职员的亲缘关系以及在职员生前所起的作用而给他们发放适当的抚恤金,抚恤金的比例是依照职员生前的工资来确定的。
具体额度如下:
对职员的配偶,以其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作为抚恤金;对其他亲属,则以各自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抚恤金;
至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他们的抚恤金分别较其他亲属提高了百分之十的标准。
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总和计算结果不应超过职员生前的工资总额。
关于供养亲属的认定范围和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3.对于因公死亡并留下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力的职员,他们的家庭可以得到一笔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这笔救济金的标准根据死者家属所在地区全体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分级而不同。
部分行业和企业的员工在因公去世后,其家属可享受到高达48至60个月该地区全体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救济金,具体金额将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待地方政府做出决定之后再报告给省人民政府备案。
同时,鉴于市区行业单位的员工因工死亡后,其家属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应依据本地区工伤保险统筹事业所在地的规定,即依据事故发生地成都市当年度全体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个月之金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