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装修公司无法如期完成装修工程时,作为客户的您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追究其对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被认定为承揽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未能按时推进工程进展的行为可视作违反了合同条款,因此,业主有权要求该装修公司对此负责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业主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如何维权,例如首先尝试与装修公司进行合理的沟通与协调,如果这一方式未能有效解决问题,那么如果双方曾签署过相关的仲裁协议,你就可以向预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反之,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存在,你也可以选择通过民事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对于装修公司延误工程进度的问题,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您可以向装修公司发出明确的指示,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2.一旦装修公司的行为被证明构成了合同违约,您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手段行使自己的权利,让装修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装修公司迟误的工期影响到了您对房屋的使用计划,那么你可以向其索取赔偿。
若确系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赔偿的具体数额,应以违约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准,同时,还需考虑合同履行后您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