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于退耕还林的政策,全国范围内规定,每亩退耕地所享受的补偿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至五年内三次下发,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首年发放500元资金,第三年再追加300元,最后在第五年则会有400元资金的补充。
对于实施退耕还草计划的地区来说,每亩退耕地可获得850元的资金补偿,而这笔款项将在三年内分为两次发出,其中首年会有450元的资金注入,到了第三年则增加到400元。
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