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我们一般将其归纳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六大部分。
其中关于失业保险这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每月按照员工工资收入,向社保局缴纳相当于劳动者薪酬总额的2%份额作为缴费基数,而员工自身则需承担相同比例的缴费,即每名员工自费的1%。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同样需要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月支付对应机构“应当付出”的费用,数额分别为工资薪金总额的0.5%及0.8%,而员工本人不在这两个项目上进行任何缴费。
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个人收款水平缴纳相应比例的款项,即不得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的8%,同时工人自行承担8%或更多比例的缴纳义务。这样计算下来,所有费用相加的社保实际缴费基数大致为21%+9%+2%+0.5%+0.8%+8%=41.3%。至于员工本身所需承担的费用,则由社保基数的8%+2%+10元+1%+8%=19%+10元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