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无“买断工龄”这种说法,仅有在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若需进行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供职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应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标准。
对于效力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支持一年期限的情况,则将其视为已满足一年的服务期计算原则;而对于低于六个月的服务期,则应向劳动者发放相当于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