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员工正式离职的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为了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被解雇或提出辞职的雇员通常需要提前30日向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以及领取相应的离职程序表格。
该时段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门将会与离职雇员进行面谈,了解他们选择离开的真实动因,并对此做好详细的记录。
(2)对于那些希望离职的员工而言,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请求,并且在每个月初就向公司递交正式且完整的辞职信,同时还需得到公司管理层的签字批准。
(3)在公司人事部门的指引下,离开的雇员应当按照预定的离职流程主动完成相关手续,例如按要求领取并填写离职清单,征求各部门经理的签字许可等。
(4)在所有工作完成交接,且员工离岗前所有手续均已办理完毕之后,公司人事部门将会开具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将社保手册、个人档案交付给员工本人,同时也需要结算清楚临走之前尚未发放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