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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转让份额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吗

4.1w浏览 匿名 2024-04-15 四川甘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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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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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有权向除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尽管有限合伙人并不直接参与决策或执行合伙企业的具体业务,但他们对合伙事务的运营享有一定程度的管理与监督权力。
    这使得他们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联系相较于公司股东之间更为紧密,因此,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扮演的角色及其个人情况对企业的正常运作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
    当有限合伙人将其所持的财产份额转售予其他有限合伙人时,无需征得合伙企业其他成员的许可;
    然而,倘若有限合伙人决定将其财产份额出让给非关联人员从而致使新的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组织,便必须获得所有普通合伙人的明确授权以及大多数有限合伙人的赞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全文
    9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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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转账到信用卡算还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向信用卡进行资金转移通常被视为还款行为。
然而,依照各大发卡行的相关规定来看,当信用卡尚有未偿债务时,使用者向该账户内存入的现金便会用以抵扣到期的欠款。反之,若持卡人向已无任何欠款的信用卡内存款,那么该笔额外款项便会被记为“溢缴款”并保留于该账户之中,以便在下一次付款周期中被使用。值得关注的是,过量的“溢缴款”如长时间未能得到处理,可能会转变为“信用卡呆账”。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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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企业债务转移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债务的转让包含如下几种状况:
首先,当企业进行产权的转让时,若所涉企业负有负债,则必须先向债权人通告,取得债权人的赞同;如若债权人对此表示不同意,除非债权人事先得到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否则转让行径将对债权人缺乏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企业在转让过程中,其资产和债权债务悉数被接纳者全权购买,并且出让方与接纳方在企业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由接纳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同时已经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债权人应以接纳方为被告,请求其对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者,若接纳方全盘购入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接纳方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过程中遗漏或清偿债务不彻底导致的遗留债务,尽管接纳方已经实际接受了出让方的财产,但尚未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将原企业与接纳方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此外,对于公司股权的转让而言,通常情况下,无论公司如何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地位并无改变,因此需要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成立的公司仅是原公司的延续,在必要时,新公司需要承担其所继承的债务。另外,如果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因此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未履行的合约均应由被收购公司继续承担。
然而,如果选择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那么被收购的公司在主要资产被收购之后可能面临清算或者注销,此时的债权债务亦无需由收购方的公司承担。
最后,唯有通过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收购,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未履行的合同才能由收购方的公司继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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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在夫妻之间进行房产的转让时,通常无需支付任何税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房产所有权证书、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过户及产权确认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在此情况下,进行过户的房产亦被视为共同财产之变更,仅需支付相关的工本费用,而无需承担任何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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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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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犯下诈骗罪行之后遭到逮捕,亲属通常无法与嫌疑人取得直接联系。在刑事拘留阶段,法律通常禁止亲友的探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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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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