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解除劳动合同时,关于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的数额标准如下:
如若企业存在违规解雇行为且未按规定预先通知员工满30日之期限,则员工有权要求企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倘若企业采取违法方式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员工仍愿意继续保持劳动合同的执行,那么企业有义务恢复该合同的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