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法律并未正式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然而在伦理道德观念上,这却是不可行的。
目前,我国《民法典》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直系姻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然而根据伦理规范的原则,我们仍然主张对这种情况进行适当的限制。
依照我国的古老传承习惯,直系姻亲之间,也就是丧偶的公公与其媳妇、岳母与女婿、以及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及其子女、继母亲及其儿子等亲属群体,都不适宜缔结连理。
而结婚,又被称为“婚姻关系的成立”,它是指按照现行的合法条件和所允许的程序,由男女双方自愿建立的夫妻关系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要实现结婚这个过程,就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并且还须按照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办理正规的手续以及提交相应的证件,这样才能够正式地确立起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