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法典》对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即自然人以及法人之间的财产分配形式以及人身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是规范在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体系。我们所说的“平等”并不仅仅意味着法律地位平等,而且还涉及到彼此间不存在任何依附或者从属关系。这一切都说明了在这些平等的主体之间,若产生了财产关系,那么应遵守的原则就是“自愿原则”。民法所特有的这一特征使其相较于行政法及刑法具有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