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侵吞公款超过三十万人民币的行为,当事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罚金惩罚;具体而言,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各种机构之雇员,倘若在职务活动中未恪守职责,将本应归属其所服务单位的财产豪夺据为己有,而且这种违法所得的数额超出了规定范围,那么他(她)将被视为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相关条款,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罚款进行惩戒;
然而,如果此类违法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即受害者单位的财产遭受的侵害金额巨大,那么,违法犯罪之人将必须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高额罚金;而最为恶劣的情况则是,一旦涉案金额数目庞大至无法接受,当事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就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外加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