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事实上,在民事调解程序中,对于调解结果是否需要进行签字确认并无强制性的规定。
然而,为了确保调解的进程和结果得到各方的调解双方通常会在确认协议签署后立即遵循执行。
如若有一方拒绝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司法机关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调解,本质上是在纠纷双方之外,由第三方代表介入,根据国家法律、相关政策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作为依据,引导参与其中的各方彼此理解包容、深入协商,最终自主达成共识,以解决纷争的活动过程。
在我国,常见的调解途径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