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结束时间为下午6点整;
此外,每周六和周日原则上除了担任值班任务的员工以外,其他所有人员均为休息状态。
因此,在这两天内无法进行身份证的申办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派出所作为我国公安机关最基础的职能单位之一,其重要职责包括户口管理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
与此同时,派出所须遵循全国统一的工作时间节点来开展日常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