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缴纳税费之前,需要依据房价评估结果以及房屋是否为唯一住宅这两项重要因素进行精确匹配并确定相应的税费标准:
1)测量费用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36元;
2)评估费用占总房价的比例为0.5%(具体金额允许有一定幅度的浮动);
3)契税的评估额以首次购房时1.5%的标准计算,若为二次及以上购买则需按照3%的标准执行;
4)所得税按照总房价的1%的比例由房屋所有权转让方支付,但如果该房屋是购房时间超过五年且为唯一普通住宅,则可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5)交易费用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卖方和买方各负担一半;
6)工本费为人民币80元,费用由买方承担,同时需额外支付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税率为5.6%,由产权所有人负责支付,但如果购房时间达到五年或以上,可以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深化本市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