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违章建筑物的拆除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行政部门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取证工作;
其次,经过慎重评估后,明确将此项建筑归为违法构筑物;接下来,向相关人员发布正式的停工通知,要求停止进行违法建设行为;
如若受告者仍未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行政机构依法决定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