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轿车与电动汽车相碰的事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照交通法规,针对机动车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其次,对不足以涵盖损失的款项,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充赔偿;再次,即便商业三者险亦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或机动车并未投保相关商业三者险,那么剩余的损失金额需由当事各方,按照各自应担负的法律责任比例来分摊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