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工地上遭受损伤导致骨折的建筑工人或农民工,需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补贴、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补给等相关开支;若不幸造成受害者伤残程度更为严重,则还应对其进行进一步补偿,如支付残疾补偿金、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同时对受害者的被抚养人提供生活上的援助,并承担由于其康复护理及健康恢复所需的必要的康复费用、长期护理费用和未来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