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单笔交易总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括10万元)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2%的比例向您收取费用。
然而,针对超过该金额范围但仍处于100万元人民币内(也包括100万元本身在内)的交易总额,我们会收取固定比例的1%作为中介服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交易价值超出百万元人民币的限制时,我们则会调整取值标准为0.5%。
在此基础上,我们会根据每个独立交易中的款项总数进行收费计算,而非按照购买方和出售方各自的销售额进行单独计算。
举例来说,若某套房产的交易总额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我们将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用为:
10万元人民币×占比2%+40万元人民币×占比1%=2000元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6000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买卖双方共需向中介机构支付总共6000元人民币的费用。
再假设另一套房产的交易总额为125万元人民币,我们的中介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将变为:
10万元人民币×占比2%+90万元人民币×占比1%+25万元人民币×占比0.5%=2000元人民币+9000元人民币+1250元人民币=12250元人民币。
因此,买卖双方共需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支付总计为12250元人民币的中介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上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