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居住证所需的完备信息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必须提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申请者可选择使用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其次,您还需填写本市合法居住证明相关信息以及近期连续在本地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如果您在单位就业,请务必额外准备有效的劳动合同;而对于个体经营者而言,营业执照则是必不可少的申请材料;
最后,您仍需递交本市居住证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