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鉴定期限结束之后,一般的情况下,赔偿款项将会在3个月以内得以支付。
依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自收到劳动者关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申请之日起,社保部门需在60日内完成鉴定的全部流程,并于20日内将相关的鉴定报告文件送达给申请者。在此之后,工伤员工可凭借伤残鉴定的结论以及其他必需的资料,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赔偿方面的申请。经过审核确认无误且符合赔偿条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便会按照已核定的实际金额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