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中每一方的收入均被视为个人独立拥有的财产。
除非有特别约定,结婚之后所获取到的薪资才可以被认定为双方共享的家庭财富。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夫妇在缔结婚姻契约期间所产生的薪水、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都应当被视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些夫妻共有的财产,无疑需要由两人共同管理和支配,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来决定如何运用这些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