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现行法规,如果定金的比例超出总价款的20%则有权利被予以追回。
根据我国相关法令,在订立合同时,关于定金款项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协议规定,然而必须确保其不会超过原合同所约定的物品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额部分将无法正常发挥定金应有的作用和效应。
因此,若定金数额不符合上述条款,则有权向对方主张退还超出合同总价额20%的定金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