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动仲裁结果公布并规定仲裁结案日后,若贵司未能如期支付相关款项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贵司作为败诉方,应该深思熟虑仲裁结果是否合理公正,并且在仲裁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确实应该申请法院对贵司进行强制执行。
其次,当地的法院应在收到仲裁尝试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尽快执行相关法令,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否则,您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让其进行进一步干预和执行。
下面列举了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提供的具体文件:
第一部分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其中应详细阐述您所主张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情况;
第二部分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确保真实有效,同时加盖鲜章,以便于确认姓名和身份信息;
第三部分是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这有助于保障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第四部分包括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准备充足有利于仲裁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最后一部分是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清单以及提供详细解释性文字的事件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