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刑事审判的判决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且无论如何都不能超出三个月,这意味着,判决结果最晚应在三个月之内公布于众。
然而,如遇以下特殊情况,其判决期限可再延长三个月:
(一)在地处相对偏僻且交通条件极不便利的边远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涉及规模较大犯下多项罪行的犯罪团伙案件;
(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流窜性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行为广泛影响社会各个层面,给取证工作带来极大难度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