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购买房产时附赠车位需在签署合同时明确记录在案。
然而,首要任务便是清晰于心,确定赠与的究竟是车位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若赠送的为车位产权,则还需另行签订购买车位合同,其中所涉及到的车位费用通常会如实注明;而在购房合同中原有的价格亦须相应地扣除车位部分的定价。
若赠与的仅为车位使用权,此时便只需要签订一份约定协议即可,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赠送”往往指的是车位使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