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将被公安部门依法没收非法取得之号牌,并将安装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予以扣押,同时对机动车驾驶员采取拘留十五日以及罚款金额在两千至五千元之间的处罚措施。
若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引发交通事故,并且情节严重达到犯罪标准的话,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依据公安部近期发布的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篡改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使用他人机动车行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均将被视为违法,一次记满1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