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尚未偿付完毕全部汽车贷款前,无法对按揭购得的机动车实施抵押。
这是因为在抵押登记完成之后,车辆所有权将直接归属贷款机构,而作为买方的车主仅能拥有该辆车的使用权。
而对于按揭购入的车辆,由于仍有部分分期款项尚未偿还完毕,车辆权属尚未全然归入个人名下,故此情形下暂不支持进行抵押交易。
抵押贷款,又被称为“抵押放款”。
它是由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所采纳使用的信贷模式之一,其特点是需要借款方提供特定的抵押物作为主要保障,借此确保信贷还款日期能够得到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