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集资之举严重违反我国刑法,一旦遭到刑事处罚,涉案人员的个人档案将记录下这一污点。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对案底撤销事宜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无论犯罪情节轻重或犯罪主体是否为未成年人,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即会留有案底无法抹去。
然而,对于未成年人所涉及的刑事犯罪事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刑事案件信息保密申请,并获准允许针对此类案件进行非公开审判,待经过特定期限后,法院有权对该类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密封处理,亦即不存在所谓的犯罪案底,而对其未来学业发展及职业选择等方面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针对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案底问题,至今尚未找到有效的办法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收集、整理、存储经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犯罪信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