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明确解释,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非法经营犯罪这一严重犯罪行为的详细规定。
至于具体的惩罚措施,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首先,若是非法经营行为导致社会市场秩序发生混乱,那么依照情节轻重,从事此种行为者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同时还需要向司法机关缴纳违法所得金额至少一倍且最高五倍的罚金;
其次,如果情节的恶劣程度已经达到特别严重的地步,那么从事此种行为者则必须接受五年乃至更高期限的有期徒刑处罚,并且在缴纳罚金之外,还需承担将违法所得全部或部分上缴国库的义务。
非法经营罪,意为未经政府或相关部门授予的许可证,而擅自从事专营或者专卖物品交易等受到严格限售管制的商品交易,或是进行其他非法但是具有商业性质的经济活动。
这些行为若给正常的市场秩序带来严重冲击和干扰,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