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行的处罚准则,需要明确的是,若行为人明知其所涉及的行为乃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且这些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收益也被知晓,为了掩饰、隐藏这些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行为人采取了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的,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具体而言,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资金账户;
2、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
3、协助资金通过转移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进行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任何形式掩盖和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入的来源和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对行为人作出如下判决:
没收其所有实施犯罪行为及其所产生的收益,同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者,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的罪犯,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