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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犯人一般几点出狱

3w浏览 匿名 2024-04-19 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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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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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通常情况下,监狱的囚犯在当日午夜0时即可获得自由。
    假设某人的刑期于1月1日到期,那么自该日期的凌晨开始,其刑期便告结束。
    然而,实际上大部分的出狱过程都发生在上午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之内,即大约在早上8至中午11点之间。
    这主要是因为囚犯需要前往监狱完成刑满释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
    因此,如果有亲友前来迎接出狱的囚犯,建议他们选择在白天的工作时间进行等待。
    当囚犯在监狱中服刑期满之后,监狱会向其发放释放证明及相应的路费,以便让他们自行返回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全文
    7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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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探监一般是几点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监狱探监一般是几点监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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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脚镣重刑犯如何申请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重刑犯在关押期间需始终佩戴脚镣。
对于已经判定死刑的罪犯,同样需要配戴手铐与脚镣。
而对于行为举止不良并具有潜在威胁的罪犯,还会被施加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使用定镣。
这种定镣是指将脚镣的镣链牢固地固定于地面上的一个大型铁环之上。
犯人们的饮食起居皆由监房内的普通犯人负责照料,以此确保其行动自由度,同时防范死刑犯可能出现的自我伤害或对他人构成的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在以下情况下有权使用手铐、脚镣以及警绳等束缚性警用器械:
1、抓捕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重大嫌疑人时;
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等任务时;
3、在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
然而,人民警察在按照上述条款使用警械时,必须避免故意导致人身伤害的后果发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
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
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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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派出所监管几年
出狱后派出所不会进行对其监管。犯罪人出狱代表已经接受刑罚完毕,属于改过自新了。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当地派出所不能对其进行特殊监管。只有属于被告宣告缓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情形,公安机关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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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人员的活动范围有哪些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
监外执行的实施区域通常以居住或者受监管地区的县城及市区作为基本框架。
就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而言,社区矫正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基层组织以及犯罪分子原来所工作或加入的机构将全力协助对其行为实施必要的监督。
至于执行部门,则应秉持严谨的态度对这些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实施严密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那些正在服刑过程中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原执行机关有责任向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详细汇报他们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以便公安机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这些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也应该明确告知这些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他们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改造,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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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骨折一般私了十万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腰部遭受压缩性骨折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判断其至少能够评定为八级伤残。
在涉及到因公负伤的情况下,预计您将获得约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
在享受这些工伤保险待遇时,您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⑴医疗费用;
⑵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⑶护理费用;
⑷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的月工资乘以法定月份数(具体的月份数会因为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⑸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重庆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标准乘以法定月份数(同样,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接受治疗的时间(具体时间会因伤情而异)乘以您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⑼残疾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
⑽交通费用等等。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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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12年一般减刑几次
一般来说,这个被关进监狱12年的话一般是减刑一次,减刑的时间最多可达到一半即六年,是要符合《刑法》里面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减刑的,而且这个减刑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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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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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
判刑10年一般就是在10年后出狱,但如果涉及到犯罪分子在服刑的过程中存在立功的情节,或者表现良好的,是可以申请减刑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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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未满18岁聚众斗殴初犯从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聚众斗殴罪这一罪名,其主体应为凡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换言之,聚众斗殴罪的适格者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此外,对于在聚众斗殴事件中起到组织或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等的刑罚。
当然,根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对于未成年人所犯下的罪行,应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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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8年一般几年出狱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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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威胁手段扰乱秩序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为,当属治安违法范畴。
此举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这一核心利益,其中掺杂着各类国家机构、企业组织、社团的生产流程、运营管控、学术研究、卫生医疗以及大众场所以及公共交通系统和民众日常生活等各种具体秩序。
在其客观方面,此类行为主要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应受刑事处罚程度的各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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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的初犯偶犯盗窃案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缓刑作为一种刑法制度,其适用条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实施行为必须为应当受到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的轻微犯罪行为;
其次,依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与其悔过表现,判断倘若对其实施刑法暂时停止执行,是否会对社会产生进一步的危害;
最后,行为人不得是曾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被假释,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累犯。
只要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便可依法判处缓刑。
在对普通盗窃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时,需考虑其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若未达到该标准,则不能认定为构成犯罪。
然而,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然偷窃财物的情况,或者是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却未能分得赃款或所得赃款极少的人,可以不对其以盗窃罪论处,如有必要,可由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们还需要将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通常可不视为犯罪处理;
但若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亦应对其与社会上作案者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若情节轻微,且具备下列任一情形,均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但尚未成年的青少年实施盗窃行为的;
2、能够全额退还赃物及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但未能分得赃款或所获赃款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有限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断水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如若在晚上或法定假期该施行了行政强制执行活动;
或是已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及供燃气等形式,企图用此压力来迫使当事人落实行政决定的话,这类行为都将会受到上级行政机构或者相应职能部门的严格责罚,同时,对直接负责人与其他承担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将依照法律条款进行惩处。
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方或受委托的拆迁单位采用恐吓、威胁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行要求被拆迁者搬离原住所,或者未经授权就自行组织强制拆迁的话,那么他们将面临所在城市、县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严厉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从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业主而言,他们应该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用。
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那么业主不能因为没有接受或者认为自己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而拒绝支付物业费。
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未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有权催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如果经过合理期限后仍然未支付,物业服务人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
但是,物业服务人绝对禁止使用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2岁半离婚后一般判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都是处于哺乳期阶段,普遍情况下是由母亲直接照顾其起居生活。
然而,当出现如下情况时,母亲基于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将孩子交由父亲负责抚养教育:
(1)母亲身患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但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对此提出明确质疑,希望孩子能跟随自己生活;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同意在孩子不满两周岁期间,让孩子跟随父亲生活,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这种安排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如下情况,则该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会更具优势:
(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孩子已经长期跟随其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将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显著影响;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
(4)孩子跟随其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发育,而另一方却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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