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如何借助法律力量维护遭受家庭暴力者的权益: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及代表其权益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皆可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加害者或受害人所属的工作单位、社区委员会、村庄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等组织进行投诉和求助。
倘若上述机构接收到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反馈或救助请求,他们负有提供协助与处理相关事务的责任;同时也享有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或者根据现行法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