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其纳税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商品销售行为,需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增值税;而对于服务提供而言,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
其次,上述两种税收必须分别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相加,构成最终的税费总额。
最后,再加上按售价的2%计算得出的个人所得税。
若每月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元,则可免于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同样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亦无需交纳。
核定征收的方式通常被税务部门用于管理个体工商户,具体操作方法为根据地域环境、地段位置、经营面积以及设备配置等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来确定并由纳税人承担的应纳税额。
在这种情况下,税率多为固定定额式,即每个月份纳税人所需缴纳的税款额度乃根据上文所述指标预先确定好。
当开具的发票金额少于定额时,则须按定额标准缴纳相应的税费;而当开票金额超出定额时,超出部分便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若未能达到增值税的起征点(月销售额介于5,000至20,000元之间,各省市具体值不同),那么增值税及其对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都可以得到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