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若本店具备两个独立运营区域,那么便可同时申领两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具体而言,依据法律条令,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时,申请人或其委派代理人皆有权直接到达经营场地所在地区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登记机关采纳指派形式来协助代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宜,那么将前往经营地所在地区域内的派遣机构进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