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所设定的相关退休年龄,是经过严格验证且仍在实行的我国国家法定退休年纪制度。
在没有发布新的法规条例之前,我国公民的法定退休岁数将维持现有状况不变。
具体而言:
(1)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士年满五十周岁,并且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供职达到十年;
(2)男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对于在井下、高空、高温等艰苦环境或者从事着对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特殊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者来说,如果他们也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供职达到十年,就可以申请退休;
(3)最后,如果有男性年满五十周岁,而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同样连续供职达到了十年,同时有医院的证明以及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那么他们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后,应准许享受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但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三十年退休新政策是指公务员工作年满三十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但是,必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
也就是说,这个时限并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