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参与案件的时间点。自犯罪嫌疑人受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利寻求律师的法律协助。
2.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维护客户权益的相关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律师事务所需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的《委托协议》,其中一份由委托人保管,另一份则保留在律师事务所作为档案。
其次,委托人须签署一式三份的《授权委托书》,分别交付于办案机关、承办律师以及委托人本人妥善保存。
此外,律师事务所需要开具相应信函并由律师直接寄往办案机关。
3.与侦查机关沟通合作的具体步骤。在办理会面手续的整个环节中,通常会经历两个重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代理律师接获委托任务之后,应立即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络,向对方递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信函,同时展示出自己的有效执业证件。
第二个阶段是,经侦查机关确认身份后,承办律师有权了解犯罪嫌人所涉的罪名,并请求尽快安排与其进行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