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经济犯罪金额达两百万元者的量刑标准如下:
(1)经济犯罪领域极其庞杂,诸如诈骗罪与盗窃罪等皆有其特定量刑标准,若案件性质属于这两种类型,涉案人员将承受至少十年甚至终身监禁的处罚;
(2)倘若本案涉及的经济犯罪属于贪污受贿罪,那么涉案人员将面临十五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以及死刑的严厉惩罚;
(3)此外,若涉案人员涉嫌挪用公款,则预计会受到不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的惩处;
(4)至于具体量刑,需依据被告人所犯下之罪行及案件情节做出全面而合理的判断。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名侵害的法益乃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其次,该罪在客观上通常可以观察到涉案人员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再者,该种犯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该种犯罪往往以故意作为其心理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