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履行离职程序也可领取薪资待遇。
企业无法以员工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为由而拒绝支付其劳动报酬,企业应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一次性结算并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但是,如果由于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出现,企业有权参考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扣留薪资作为对财务损失的补偿。
然而在此过程中,每月可以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