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雇佣邀请函”(Offer)是企业在确定是否有意愿录取某位候选人为员工时所发送的意向书,代表着企业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与该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尽管雇佣邀请函被员工接收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即刻成立,但在实际操作中,如若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违约或事后主张退出却未遵守法定离职手续,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