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租房中马桶损坏导致的水费责任归属问题,普遍观点认为通常应由房东进行承担。
然而对于租户而言,他们有权提出有关于维修租赁物品,以及促使房屋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预定用途等方面的相应请求。
当维修马桶对租户的实际使用带来不便时,租户可申请适当降低租金,或向房东提出延长租期的申请。
如果并非由于租户自身原因引发马桶漏水,且无法修复以恢复正常居住使用功能,此时租户便可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